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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张若兮

大家来说说自己家里的男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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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开这个自以为是,恬不知耻的家伙,保证人身安全,才可能有以后的幸福.</P>
<>男人条件无论多好,只要有家暴倾向,一律是狼,不过有的是披着羊皮,有的披着孔雀皮罢了.与狼共舞,免不了东郭先生的下场.</P>
<>如果没有猎人的装备和手段,枕边人是狼,切切第一时间远走高飞,避之则吉.性命攸关,玩笑不得;钱财身外物,得失不会太过介怀;倒是感情与时间,往往成为牵绊.可有话句古已有之,是一位母亲对女儿的忠告:"父一也,人尽可夫",世上除了父母亲情,不能割舍的,还真的不多.请楼主三思.</P>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8-3-11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张若兮</I>在2008-3-11 11:33:59的发言:</B><br>
<>昨天我爸爸给他打电话看到我们家电话居然不接,后来用手机打才接.振振有辞的.<br>我爸给他们家打电话,他们家真有本事居然把我爸给说的软化了.我真佩服他们家的口才哟.</P>
<>我对家人说现在我不想再忍了,是家庭暴力的问题啊.不是一天两天了.<br>请你们赶紧帮我请律师想办法分了财产立马走人,我不想再耗下去,真的没有意义哦</P></DIV>
<>
<>你能拿到的存折,无论谁的名字,有钱的马上转移出来去你家人户口上哦</P>
<>房子是联名的吗?如果是联名的就好,如果不是够呛</P>

<>不过看他家都不是好惹的主,你要问清楚律师,不能吃亏</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11 12:03:4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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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离婚最容易纠缠不清的的不是大家要不要分,而是这些财产和孩子的分割问题,说到底也是有限的数目。法律并不能保障所有的东西,说到底还是人格问题,否则它要对你怎么样,你也只能是无奈,所以不要在寄望过多,否则只能徒添伤害,尽早解脱才是重要的。</P>
<>争吵归争吵,有些人离婚的时候还是挺君子的,我有个朋友,他老公就是“要美人不要江山”,男方外遇在先,选择“净身出户”,房子和存款都留给女人和孩子。</P>
<>但也有些人很卑劣,我认识一个人就是,老夫少妻,钱都交给老婆管,还是留不住那个女人,女人在外面有一腿了,离婚前就做好财产转移准备,到了离婚,除了他们一起分到的宿舍以外,男人这些年挣的所有钱都被女人卷走,剩下男人一个又老又没钱,现在快七十了还在外面打工,积蓄养老的钱。男人是高级工程师再婚的,女人比他年少20岁,农村妇女,当初有政策,他们的婚姻可以将女人的农村户口转为城市的,而且可以调来广州这样的大城市——他们的婚姻本来就是动机不纯,这样的结果一点都不意外。</P>
<>按照你说的情况,我不看好你男人的品行,他给我印象就像《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里的那个变态一样,所以你关于财产分割要做好种种更坏的心理准备,还是那句话,毕竟再多也是个有限的数目,尽早解脱,让自己重生和开心才是重要的,千金难买的。</P>
<>支持你!</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11 12:25:0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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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3-11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求大家个事情,大家有没有广州相熟悉的律师介绍.我妈妈说从家里请律师过来千里迢迢的.不太方便.而且现在我户口在广州在广州请比较好.求大家有没有好的律师介绍,我怕我和我的家人都太善良了....</P>
<> 我真的需要个好律师.有介绍的请帮帮我.</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11 13:33:0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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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小曼</I>在2008-3-11 12:22:18的发言:</B><BR>
<>说到离婚最容易纠缠不清的的不是大家要不要分,而是这些财产和孩子的分割问题,说到底也是有限的数目。法律并不能保障所有的东西,说到底还是人格问题,否则它要对你怎么样,你也只能是无奈,所以不要在寄望过多,否则只能徒添伤害,尽早解脱才是重要的。</P>
<>争吵归争吵,有些人离婚的时候还是挺君子的,我有个朋友,他老公就是“要美人不要江山”,男方外遇在先,选择“净身出户”,房子和存款都留给女人和孩子。</P>
<>但也有些人很卑劣,我认识一个人就是,老夫少妻,钱都交给老婆管,还是留不住那个女人,女人在外面有一腿了,离婚前就做好财产转移准备,到了离婚,除了他们一起分到的宿舍以外,男人这些年挣的所有钱都被女人卷走,剩下男人一个又老又没钱,现在快七十了还在外面打工,积蓄养老的钱。男人是高级工程师再婚的,女人比他年少20岁,农村妇女,当初有政策,他们的婚姻可以将女人的农村户口转为城市的,而且可以调来广州这样的大城市——他们的婚姻本来就是动机不纯,这样的结果一点都不意外。</P>
<>按照你说的情况,我不看好你男人的品行,他给我印象就像《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里的那个变态一样,所以你关于财产分割要做好种种更坏的心理准备,还是那句话,毕竟再多也是个有限的数目,尽早解脱,让自己重生和开心才是重要的,千金难买的。</P>
<>支持你!</P><BR></DIV>
<>汗,没有设么可比性吧
<>有几个人能在离婚的时候马上迎来幸福?
<>当头解决的当然就是现实的财产分割问题
<>如何难堪都要面对
<>谁的家产都不是无限的,能争取当然争取。反正离婚就是撕破脸皮
<>最近看到老宁说的:没有物质之前不要谈精神,非常赞同
<>况且你的那个例子没有什么借鉴意义吧
<>当务之急是大家谁有好的律师推荐给若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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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3-11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林子里的小曼给我推荐了个律师朋友,我打过电话过去,聊了聊,给了我些建议.安心多了....</P>
<>真是谢谢大家.能感到你们的关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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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小曼</I>在2008-3-11 11:10:36的发言:</B><BR>
<>这个时候,钱该要的就要,不过那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早点离开这个男人,结束噩梦。</P></DIV>
<>不要这个时候君子啊!!!
<>lz自己一个人在广州,离婚后,感情、住房、甚至工作都必须重新开始,金钱都是最关键得保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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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夜一</I>在2008-3-11 14:23:14的发言:</B><BR><BR>
<>不要这个时候君子啊!!!<BR>
<>lz自己一个人在广州,离婚后,感情、住房、甚至工作都必须重新开始,金钱都是最关键得保障!</P></DIV>
<>是呀,我同事的姐姐就是一离婚就办了离婚手续什么也没有要,结果现在十年过去了,那个前夫从来也没有给她一分钱,儿子也是她一个独力抚养的(他的前夫一直过得很滋润有车有房离婚不久又再婚了).虽然她现在是一个人挺过来了,但是也会不时后悔当时没有在搞离婚时争取些,要是能争取些之后她和儿子的生活起码可以过得好些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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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MM,短信你了,律师电话留给你了:)</P>
<>该争取的一定要争取。</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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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支持你,一定要挺住,争取自己应得的~~~~[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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