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6-6-10 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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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01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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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版》版规:
“第一章
第五条 不得发表不实、主观臆测的言论。
第七条 投诉应以事实为依据,否则不予受理。投诉及举证范围,仅限于本论坛内发生的事件、帖子或短信内容。”
根据版规,我本有权不作回应。但我还是对你网开一面,回应你!
一、首先你的“善意”恐怕不会得到大家的认同:你本身在论坛的ID叫“milan",却不敢用这个ID发言,而用了马甲“湿仓普洱”来发这张帖,这算善意吗?再看你在论坛官方群,爱宠行动营群里有意把群名片改成“掠夺者”、“湿仓普洱”,我、botou、咩咩羊等版主多次在群里和私聊都提醒你将群名片改成熙熙的ID,作为曾经做过版主的你,这是完全清楚的规定,你却有意不改,你认为你很有“善意”吗?
这是你的QQ号上用的名:
下面是你不听劝告,有意在熙熙官方群和爱宠行动营群里改的群名片
你的行为已构成了对论坛规定的挑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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