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行动受自我的是非观所支配,并没有谁迫你去做的,请不要作为要胁或邀功的资本。那时,你愿意维护论坛,大家会感谢你为流浪猫保存一个可以庇护的福地。但这不是你为所欲为的本钱,无论你或任何人,都只能做论坛的一个守护者,你一样要遵守论坛的规则。 同样,以熙熙名义创立的Q群是在管理层决定重开,以组织名义指派你完成的任务,并不是你个人的群。我提醒你:当时木头已再三说明,群不是私人的,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准私自处理!你是答应了的,还记得吧?所有与会的版主管理员都在场的。你离开交回群是应该的,你以“原始Q群创建者”自居真不该!!!
你之所以后来受到批评(并非骂你),是因为你多次擅自不按版规处理论坛的事务,随意删帖,拒不执行管理组织的集体决定,不仅管理员木头向你提出了批评,我也多次向你提出过,不知你是否还有记忆?就你所说的那件事,木头对事情的处理是明智的,我也同意,大家都支持,你可以有不同的意见,但在集体决定面前,你只能服从,保留不同的意见。你要走,是你个人的决定,我们尊重! 至于带队不带队的猜测,我回应你:所有的猫都是我心中的爱物,我无论何时都会心痛他们,只要能帮到他们就心足,如果这因“爱”而引起的猜度和抨击,由你了,我很坦然! 论坛去留由人,好好看看,我们欢迎新朋友,更欢迎旧朋友,相信爱熙熙的猫友会坚守这里,一定!论坛一天天在进步,好与不好,留待以后去评述吧。 最可笑的是:你知法犯法,还高调地说是试探版主们的处理手法,你认为是好的犯错借口吗?好在版主们处理得当,赞一个! 最后,该回应“咸猪手事件”了。公开这事真让我觉得羞辱,没想到你这样无所谓,那好吧,你愿意撕破这张脸就撕吧,那天我收到的投诉不下四人,全部投诉都是指向你一人!
好了,不愿意再因你而让猫友们受委屈,如果你还要一意孤行,我只有执行删ID,锁IP的行动了,并在论坛上公布所有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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