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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以下是引用<I>yukico</I>在2005-6-18 10:22:48的发言:</B>
哎,既然你听不进去,我也不想再解释了,怎么想就怎样吧,你以为我们没有想过你的问题吗?我们也是经过多次讨论才订下今天的规定的.说实在的,对那种人我也很想骂一句,不过我忍住了,其实我们这里无所谓那些人要来不来,跑了也无所谓,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就这么简单!以前我们的版主也曾发过消息说这里不准家猫领养,让她/他上别的网站寻求收养,比如广州视窗等,你没见到,不代表我们没有做过,不过有的人履劝不听,最后才不得已订下规定.是不是你觉得我们该象深圳猫一样,一见家猫领养,立即删除,这样就不用争吵了!不回应,是因为大家已经精疲力尽,不想再解释了.我知道你有爱心,可是等你见多流浪猫怎么救也救不完的时候,你再想想我今天的话,你就会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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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不进去的并不止是我吧。既然你不想解释,我也无谓勉强,只不过你现在的态度,使得“我们不是不能被别人说”,“我是接受西方教育的,非常尊重民主意见”等等说辞在事实面前,显得苍白而又无力。</P>
< >我当然没有否认你们曾经做过我所提议的事,我所质疑的是怎么没有做下去。我更加没有抹杀有人履劝不听的事实,问题是你们应否因为这些事实存在,而把所有待认养家猫的主人都当成是该死的,就算他们都是该死的也好,一脚把他们连同家猫一同踹死的行为又是否值得宽容?这里从来没有人面对过这个质疑的重点,而避重就轻地研究“波澜”问题,不明就里的还以为这里是风花雪月的灌水版。</P>
< >对於这个问题,你们给我的答案是肯定也好,或者避而不答也好,或许应该要用你所说的,“道不同,不相为谋”的态度去面对。直接而难听地说,我不希望自己以后要劝说一些家猫主人,或者对“准流浪猫”进行救助的时候,会被miao5之类的尊贵版主扯我后腿。</P>
< >我谢谢你对我的赞赏,但同时希望你收起这种高高在上的态度,你能肯定我没有经历你那个处境?经历了这些打击之后必然是意志消沉,连应有的耐心都失去了?在努力的并不止你们,不要总站在高处俯瞰别人。</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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