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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5-3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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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是的,对这些问题是处于一种无法可依,多头管理变成谁都不管.</p>
<p> 所以我觉得要以立法呼吁为重点.</p>
<p>首先, 我们要立场坚定,这很重要. 这个立场是,猫, 狗不是食物,也不应该纳入食品的范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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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现在社会上负面的力量存在,但我们的这个队伍也不少. 只有我们自己内心坚定,才能够不受负面影响, 而相反影响更多的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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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如果仅仅从食品安全角度, 是不能根本道出问题. 相反,有的人甚至提出要建立养殖场, 那是个暗无天日的悲惨地狱. 这是极端的, 这样做,百害无一利, 其目的, 仅仅为了满足这一少部分人的滥吃的利益.简直匪夷所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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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当初在信访中提到食品卫生安全,只是因为这个是食用猫,狗滋生的问题之一,而又是目前国家法律已有监管的问题. 但这个绝对不是问题的重心, 切记目的是立法禁止食用猫,狗. </p>
<p>即使检验出证据,那暂时可能会取缔一些的经营个体,但最终能保护猫,狗不被杀害的,是立法保护. 既然世界上那么多地方都保护猫,狗为伴侣动物,而我们国家也有那么多的热爱伴侣动物的朋友, 我们也有必要也能够立法保护它们.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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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有人提出吃猫,狗与吃其他动物一样,不需要考虑道德问题. 这是一种落后观念. 发达国家动物福利法已逐渐关注畜养动物福利. 还有,为环保出发, 欧洲已通过法案减少肉食生产.对动物的关怀保护必将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趋势. 而我国由于法律的迟延才会导致社会上的滥吃陋习已及暴力虐待动物游走在法律边缘. 而提出将猫,狗纳入食谱无疑是逆倒人类文明发展趋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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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以下是摘录市环保局长信箱的回复: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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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保护动物,提倡文明的生活方式是国家走向现代化的内容和标志之一,尽快立法保护动物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人性发展的需要。此举对提高全民道德素质有<br/>重要作用,更有利於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塑造中国世界公民形象。"</p>
<p>我看了一下, 滥吃现象严重的广东省应订立地方法规的, 就我们群众必须要起来提出诉求.立法是保护伴侣动物,也保护群众的利益和社会和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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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对于有人保护动物是膜拜西方文化.这也是毫无理由. 善待生命,好生之德是我国古而有之,直到如今还有全国上下这么多群众,老的,少的,都是自发地付出保护动物. 即使他们从来都没考虑过什么东西方文明的理论. 这些善良的美德根本不应该是西方的专利.相反,滥吃,虐食根本派不上说是我国的文化, 如果真正去研究,宏扬中化古代文明, 会发现, 其实我们需要的是找回失去的文化,包括对自然,对生命的敬畏.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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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尊敬的佛山市南海区工商局领导同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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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left"> 本人代表关注广东省内贩卖虐杀猫狗现象的群众, 万分感谢贵局对我们信访的回复. 但就贵局的回信中, 我们非常遗憾地发现,猫, 狗被纳入了"畜类肉品"的范畴.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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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left"> 也许这是因为我的信访中提到了食品安全,但这是个衍生的问题, 好比如是症状, 而这个"病灶"是本省的市场长期容许猫,狗这两大主要宠物的贩卖,虐杀的经营行为. 而这容许的理论根据,就是错误地将猫,狗划入"禽畜类"经营范围.</p>
<p align="left"> 由于我国的动物保护法律至今未出台, 导致猫,狗这两大传统的伴侣动物没有得到应予的保护. 现在这个问题已日益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重视, 并已提到了立法的议程. </p>
<p align="left"> 虽然目前没有立法,可是现有的法律法规,包括动物检验检疫法规, 也从没有将猫,狗定义为畜类动物. 我们质疑, 对于您信中所提到对猫,狗肉的检验检疫是有何法规依据么? 传统以来都是家养的动物. 况且当今的市场如此繁荣,物质如此丰富, 怎么我省偏要首当其冲将那些并非畜养的猫,狗纳入畜类肉品当中呢?,众所周知,畜类的检验都让管理部门投入这么多的人力物力,况且难以保证彻底解决问题,不很多猫,狗的来源都是家养或散养流浪,不是徒添了管理部门不必要的困扰,更也埋下卫生安全的隐患么?</p>
<p align="left"> 去年以来,就有不少媒体暗查曝光了我省贩卖吃猫的情况. 每天,有数千的猫从全国各地运来我省, 在这里, 它们被狭窄的笼子窒息颠簸,到了广东,很多已手断脚折, 奄奄一息. 又被用锋利的铁钳卡住脖子, 被活活剥皮, 还被狠狠摔在地上,用铁棒砸, 更另人咋舌的是,在猫还没活着的时候被掉入红火滚烫的沸水中,悲惨地终结了生命,这, 就是所谓的"水煮活猫(狗)" , 这, 就是在广东经营猫,狗食用的餐厅,食肆等经营体的所作所为, 而桂江市场等贩卖摊点,就是这些经营者采购猫狗的充满血腥邪恶的肮脏交易场所. </p>
<p align="left"> 而进一步追踪这些猫狗的来源, 我们看到的是令一番令人痛心的惨况.事实上,市场上的猫狗,有很大一部分是从全国各地被猫贩子诱捕的家猫.养猫的很多群众家庭把猫、狗当作家庭成员来看待,猫失主得知道他们的伴侣动物们被百般折磨,惨遭虐杀, 这对一个家庭是多大的打击! 据知, 有很多老人,妇女不堪忍受这精神创伤,为救回家猫, 不惜以他们的微弱的力量与猫贩抗争。 女士们用身躯抵挡猫贩的车子,白发苍苍的长者遭受贩子的毒打, 更有的因为精神长期折磨而导致病倒. 这, 就是猫失主们感受到的痛,无以复加的痛。如看到了他们的泪水,听到他们的嘶喊,我想您是否会考虑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帮助,让这样的惨事停止下来!</p>
<p align="left"> 而猫贩的恶行,皆因暴利的驱使.我省的吃猫,狗市场是偷盗贩运虐杀这一邪恶的产业链的形成的根本原因, 已导致全国其他地方的受害群众的强烈不满, 如果不是法律的的严重滞后,受害群众岂能容忍自己的权益遭如此肆虐!国家不是重视人民的精神不受侵害么? 政府不是高度重视人民的群众的权利么? 难道应为这一部分滥吃的人的权益而牺牲广大养猫群众的权益吗? 每发一张牌照, 都给这一伤天害理行当提供了保护伞, 使其更气焰嚣张地将黑手伸得更远, 每一张牌照, 意味着有成千上万的家养伴侣动物被肆意屠杀, 无数的群众家庭为此泣血呼求. 请您们发牌的领导们手下留情, 求求您们!</p>
<p align="left"> 我不是养猫人,也并非偏袒他们, 是我看到了这种现象已到了不可容忍的地步. 这种无良的经营行为是凭借暴利和金钱任意欺凌于弱势群体, 实在公愤难平,公理难容! 广东创建文明,首善之区, 岂能任由此等现象的长期存在? 我的良知让我无法漠然面对这恶行, 迫使我起来为他们说句公道话.</p>
<p align="left"> 我的言辞如有失偏颇,敬请您们原谅. 在目前动物保护立法暂时没出台的情况下, 贵局仅能在职能范围内严格监管,我深为理解并感谢. 更 垦切请求您们停止一切猫,狗经营牌照的发放, 并取缔市场上的一切贩卖猫,狗行为,餐厅,食肆的猫,狗肉经营行为.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杜绝由此衍生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才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不受侵犯. 也才能够建设维护和谐文明的社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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