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熙森林·广州猫

 找回密码
 注册
快捷导航
YY 宠物医院
赛诺 动物医院
致远 动物医院
方舟 动物医院
百思 动物医院
瑞鹏 动物医院
严国平 猫专科
查看: 1973|回复: 5

[已领养] 有只白色的公猫待领养

 关闭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7-25 21:29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11-18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公司旁边是有一家做淘宝衣服的写字楼,从家里捉了只猫猫回来,说是捉老鼠的,没怎么留意了。
    过了几天,就说猫猫在家里的时候就抓了儿子流血,
    在写字楼乱拉屎尿,弄脏了衣服,说不要了,就说让他自己跑掉算了。

    我不忍心,跑了几层楼梯把它抱回来。

    现猫猫暂时寄住在我家的厨房里,等待爱它的主人出现。

    全白色公猫,约1岁,短毛,眼睛是黄色的。

                              

    解释一下,
    1、这猫猫刚被带回到写字楼时,是白雪雪的,
         然后可能怕生,就跳到天花板上了,弄得有点黑,改天放假帮它洗洗澡,就好了。

    2、这猫猫一回到我家就找地方躲,回来几天就不怕生了,出来找人亲近了
         跟它玩了一会,它会用手抓住你的手,让你跟它玩,但不出爪子,不会抓伤人,
         可能是它以前的主人不想要它,随便找个籍口。

    3、这猫猫会用猫砂,挺干净的。



    领养条件:
       领养猫不是一时的冲动,领养人必须有充分的心理准备,要爱猫猫,照顾猫猫一辈子

    真心爱猫,对猫负责一辈子的朋友,请和我联系,用你的爱去关怀这些小可爱一辈子

    1.遵循熙熙领养猫咪的协议,签定纸面领养协议

    2.不离不弃,宠爱终身

    3.绝育,定期打疫苗及驱虫,伤病早治

    4.不放养拴养笼养

    5.接受定期上门或电话等回访,实在有不能继续抚养的难处,不可私自把猫转送他人,请必定要和救助人协商解决

    6.生活稳定,全家接受,懂猫爱猫,不因为怀孕,工作变迁等原因随意抛弃猫猫

    7.养猫是乐趣,亦是责任,可能还有麻烦,请考虑是否能接受猫咪掉毛、抓东西、淘气、误伤人等等……当然有些可以经过训练和感情培养去纠正

    因为领养人大多数都是年轻人,要考虑将来结婚生育的事情,及沸沸扬扬的弓形虫,

    如果依然不能确定将来会不会遗弃或转送,请就此打住,不要领养!谢谢!

    有意请联系QQ:412739285,lala (请注明:领养猫猫)

    或电联:13556102643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2-2-16 11:03
  • 签到天数: 14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1-18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要求也没联系方法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1-19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州哪里??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7-25 21:29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1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一下,这猫猫很温驯的,帮它洗澡的时候,都不会乱动,很轻松的哦!!
    洗完才发现,它不是全白色的哦,在头顶是有一小块黑色的毛毛,
    原先以为是弄脏了的,谁知道洗来洗去都洗不掉的。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2-3-9 23:59
  • 签到天数: 79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11-22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可爱的家伙,应该会有人喜欢的~~~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7-25 21:29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猫猫已有人领养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我们是广州猫  

    GMT+8, 2024-11-12 21:2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