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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说明一下的说
偶家里的四只猫,分别是这样的
诺诺是我的猫
米米是我学妹的猫
白玉堂是TAKASHI的猫
三只猫是分别属于三个主人.
虽然每个月的伙食和猫沙都是一起用,我们三个凑钱买,但是猫的主人不一样,所以负责的人也是不同的.
展昭是我们三个在汕头的时候买回来的.那时候是去逛街,在路边看到它被关在笼子里和兔子一起卖.那时候展昭才刚刚三个月大,因为TAKASHI,我,以及我学妹对猫的感情都非常深厚.
在那个卖菜的老板不断对我们说猫有多好吃,嫩猫连骨头都可以吃的情况之下,我们把这孩子买了下来.
和在天桥上卖宠物的贩子手中买小猫的动机并不相同.
我想这有必要说明清楚 .
或者和姐姐们的某些看法不同,在猫猫有直接的生命危险的情况之下(我不以为我们不买下展昭还会有机会等到N天,N星期,甚至N个月后他还会在那个路边的摊上等我们来带它走),我们选择先带他离开那个地方.
去年的夏天,我和W姐以及她的姐姐曾经做过一件事,我们从广州一家餐厅的笼子里偷走了一只猫,猫的名字,当时起做鸟鸟.
而那时候,我也只是刚刚毕业.
所谓的观念不同,就是因为不能见死不救那么简单吧!我不是不知道养育一只猫必须担负责任,我相信我家的成员们也都很清楚.
收养诺诺的时候,诺诺正怀孕.而她的生产期预计在过年时候.
那年,我只回家呆了五天,而我的假期是二十天.
因为诺诺生了孩子.
我家米米是只三脚的猫,因为曾经重病而保不住一条腿.他的主人也就是我的学妹和我差不多掏出当时口袋里所有的钱给它做手术.
而TAKASHI,她才刚刚回到中国,就收养了在路边撞球店里拣回来的白玉堂(当时两个月)
对于当时救下展昭,我们至今并不后悔.
即使也许没有人会要这个脾气不太好,不太容易亲近人的孩子,我们也会一直养着她.
或者简单举例说明一下,或者姐姐们觉得自己还不稳定的情况下收养猫猫,就好象未婚生子一样不负责.但是是不是就因为未婚生了孩子,就要把自己的孩子丢掉或者干脆漠视这个生命的存在呢?
没有努力过,没有付出过,又怎么知道不会有结果?
我们并没有说过要丢弃展昭,我家的经济条件不好我也知道,但在坛子上,我说可以把带着孩子的猫妈妈带到我家来暂养,只不过是因为考虑到自己家中所有的人都喜欢猫猫,至少可以不必产生和家人交流方面的纷争而已.
我的性格是那种如果能自己做,就不会多说话的人.
我清楚自己家的状况,所以才提出如果寄养猫猫是需要支援的,我想这也没有任何违反林子的规定.
展昭我们养了,它不愁吃也不愁喝,因为我们全家即使自己吃少也好,猫猫是首先要保证的.我们很清楚,我们既然养了猫猫,就有义务让它们快乐无忧地生活.
现在并不是我们要逃避责任,也不是我们想要在林子里说些什么来博取大家喜爱,论坛是个虚拟的空间,得到各位姐姐几句"好人啊!"的评价对我们来说并没有意义.
我们所希望的仅仅是每一只猫猫能过得更好,以及在我们能力所及的范围之内尽我们可能地帮助猫猫们,以及爱着猫猫的大家.
展昭在家里,究竟快乐与否我们不知道,我们毕竟不是猫.
但当它缩在角落里露出期待眼神,而我们却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和它交流更多的时候,我们产生了为它找一个能付出给它比我们更多的感情,能让它至少恢复它应该有的精神的主人.
我们所希望的不过如此.
如果和林子的规定有所违背,我对此感到非常抱歉.
也希望各位姐姐能理解,喜欢猫,就会有各种各样的喜欢,我们选择我们喜欢的方式,是尽可能帮助每一只需要帮助的猫猫.
比如从我这里到SUSAN姐姐家的孩子,比如Q妈小新从我家带走的小虎.
我只想说,如果那些被人从水沟里拣起来的,被人用筷子插住绳子绑在我家楼下花坛里的小生命,我们不接纳它们,它们又会有什么样的命运在等待?
至少,我家送出去的几个孩子,现在还很幸福快乐.
我们不求什么,只求这个,就足够了.
谢谢姐姐们.
萝卜子携TAKASHI 与学妹,全家五猫口拜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3-26 1:38:50编辑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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