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7-3-15 2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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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网友爆料说,在广州市文明路160号一间名叫“达杨原味炖品”店,有一炖品叫“炖老猫”,上星期广州猫亲自去证实了这间打着老字号招牌的无良黑店。发现真的有道炖品是叫“炖老猫”,不单如此,还有“炖龙凤”。看它还有很多恶心的炖品名称:“炖牛鞭”、“炖老龟”、“炖兔肉”。公然打出吃猫的招牌,听说冬天的时候还会有“炖狗肉”,简直是贱格无比的黑店,竟然还存在在文明广州的街头。
对于这间公然标榜吃猫的黑店,我们并不是什么都不能做,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举报它,追究它的食品安全和来源责任。我们可以打电话去政府部门检举它的食物(猫肉)来源是通过非法渠道获得,没有经过检验检疫的。以下为相关法律条文:
条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十四条 经强制免疫的动物(依据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实施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进入商品流通领域的动物和动物制品都必须经过检疫),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就是现在这店经营猫肉及所有肉食,这些肉应该可以追溯其产地,每个环节都应当有检疫证明)。
第十五条 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储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
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的,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条文一解读:如果猫狗肉是在饭馆被发现,饭馆也有义务提供有资质的动物经销商(就是“上家”)出具的购买发票,经销商必须能够出具可追溯至动物来源的合格证明,否则,这些猫狗是不能宰杀食用的。
条文二:
依据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实施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进入商品流通领域的动物和动物制品都必须经过检疫(只要售卖猫狗肉就即为商品流通),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才可以进入下一个渠道。一个正常的肉食生产渠道,应当是从养殖开始,具有资质、符合条件的养殖场进行动物养殖,建立养殖档案,每只动物都有标识;出厂运输前经过动物检疫站检疫,开具动检合格证明;进入专门的有资质的屠宰场,屠宰前再次进行检疫,屠宰后成为肉类原料,进入市场。所有的肉食,都可追溯到其产地。每个环节,都应当有检疫证明。
条文二解读:大多数的猫狗肉都是偷盗等从非法手段获取的,所以不可能提供有效的检疫证明,因此这些猫狗肉的来源肯定是非法的。退一步来分析,即使真要给来路不明的动物开具检疫合格证,也需要检查每一只猫狗的防疫注册历史,狗还必须有狂犬病的免疫标识。如果没有检疫证是不能发放的。
请各位爱护动物的人士,拿起你的电话,一起投诉这间吃猫吃狗的黑店,我们首要的目的是让这家黑店停止售卖猫肉(还有冬天时候的狗肉),然后就是让这黑店受到政 府的声讨,引起政 府的关注,让大家知道这些黑店对猫狗的祸害。不建议大家去围攻这间黑店,因为这会使黑店成为弱者的形象,而且很难在当场收集证据,我们的目的要有关部门重视且有切实的行动去处理这些无良的售卖行为。
以下一些指引,大家可以从这些角度去声讨这间黑店:
1.从条文一的角度质疑食品的食用安全是否合法,也就是店主没有证据证明售卖猫狗肉有达到卫生食用许可(卫生许可证并不能代替食用安全许可),要求卫生监督反馈调查结果。
2.从条文二投诉食物的来源是否合法,是否猫肉来自养殖场(当然这个绝对不可能存在),那么是否是非法途径来的肉(很大可能是偷来的,或者是从北方运来的),请卫生食品监督部门彻查。
3.直接打电话到这间黑店,内容各位发挥想象力吧。
请大家拨打这几个电话号码:
提问方式:从怀疑店里猫肉的来源是非法的,猫肉是否有卫生食用许可证和检验检疫合格证的方向去投诉
(1)广州市卫生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内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学校食堂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
投诉电话:020-81085324
(2)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局(直接辖区)
综合科投诉电话:020-83839167,该号码已试投诉
网友最新反映,综合科现在又转口了,要求打去投诉科,并承诺20天内给答复,电话是:83741078
打市局的电话它会说让你转打越秀区的电话,市局不管这事,但这是推卸责任的话,难道区卫生局不受实卫生局管么,请大家市和区的电话都一起打,要市级引起关注,毕竟吃猫狗是大范围的问题。
(3)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投诉电话:020-881873897
(4)达杨原味炖品
电话:020-83327931
希望大家都可以拿起你身边的电话,毕竟多人投诉政府部门才会重视,重视才能有作为,早一日杜绝这间黑店继续经营下去,就是解救千千万万被送入口里的猫狗。代它们感谢各位。
请拿起你的电话,救它们一命!
广州市食品药品卫生监督局,电话8123 0254(现已由此部门管辖,请打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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