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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莫冲

美丽小猫寻求寄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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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2-9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猫耳朵[/I]在2005-12-9 17:15:53的发言:[BR]楼上请注意用词。
lz之所以要求比较高,是应为比较心疼猫咪。谁都有需要人帮忙的时候。
lz其实不要这么死板,只要能找到对猫咪好的寄养人,何必在乎人家有几只猫,户口什么的呢?希望能考虑

还是耳朵的话比较中肯啊,不愧是版主!
我建议lz领养条件要做下修改,不然很多人看了就被吓跑了。
猫猫被领走的机会就会小很多。
对领养人的审核严格一点,你所顾及的问题就能够解决啦。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2-10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我所知道的这种形式的寄养是要由原主人出寄养费用的。[em07][em07][em07][em06]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2-10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版主觉得楼主的言辞是在求人帮助吗?他有考虑过寄养人的感受吗?他养的是猫,别人养的就不是猫吗?换个角度想,寄养人为什么要养他的猫一年或者半年呢?如果版主觉得楼主的领养要求不可笑,那版主为什么不把自己的猫送出去,来寄养这位楼主的猫呢?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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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3-25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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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5-12-10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请勿断章取义。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2-10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耳朵意见.
    这东西也就是个你情不原,可以不愿意,不过不要太过的抨击别人的要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2-10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变战场了这里![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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