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mid-nr-bt">呼吁22年 动物保护立法缘何艰难 多重问题待解</div><!--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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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class="mid-nr-tim" style="WIDTH: 200px">2009年05月22日 </li>
<li class="mid-nr-ly" style="WIDTH: 220px">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li></ul></div><!-- 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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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本报记者 杜悦英</p>
<p> “为动物保护立法,我已经呼吁了22个年头。”</p>
<p> 5月18日晚,在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孟祖村的一座农舍,ARB动物之友(以下简称ARB)会长吴天玉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如是说。这座农舍是ARB的动物收容基地,目前以救助犬类为主。吴天玉说,20多年来,她投入到动物救助上的资金已经有300多万元。</p>
<p> 尽管吴天玉和ARB已经倾尽全力,动物收容基地也已经搬了4次家,规模在不断扩大,“越来越多被遗弃和虐待的动物送到这里来”,吴天玉说,动物有此遭际,根本原因是在于动物保护立法的缺失。</p>
<p> ARB只是一个个案。在本土动物保护NGO里,吴天玉的观点被普遍认可。</p>
<p> 吴天玉们多年的等待和期盼眼下终于有了眉目——中国首部《动物保护法》草稿完成在即。</p>
<p><strong> 《动物保护法》提上日程</strong></p>
<p> 5月1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社会法室主任、研究员常纪文对本报记者透露,《动物保护法》的专家建议稿将于6月份完成,其后将通过网络等媒体渠道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同时组织专家研讨,年底将讨论定稿上报相关部门。</p>
<p> 常纪文介绍,《动物保护法》由社科院法学所牵头,联合了国内多家名牌大学有影响的法律研究学者共同起草。他还透露,中国第一部《动物保护法》教材也在写作中。</p>
<p> 记者可以查阅到的资料显示,目前肉类食物消费已占据中国食物零售市场的第二大份额,中国也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食用肉类生产国,包括肉制品生产在内的中国动物产业急速膨胀,而中国目前关于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只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p>
<p>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戚道孟认为,《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存在缺陷,过度强调了野生动物的“资源性”,关注的仅是濒危、珍稀、重点保护动物,缺乏动物保护多样性的规定;野生动物致害赔偿制度也不合理;常纪文认为,《动物防疫法》、《畜牧法》虽有动物保护的相关规定,但其条款制定的出发点是环境卫生保护、食品安全等,且法条较为零散。</p>
<p> 整体看来,不论是法律法规,还是一些部门、地区的规章,动物保护相关条款十分有限,很多内容仍属空白,比如相关宠物的保护和管理,农场动物在运输、屠宰运输中的条件要求等。</p>
<p> 常纪文介绍,目前,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开始运用动物福利条款限制或禁止从某些国家进口肉产品,设置“动物福利壁垒”,这是中国虽然是肉制品产量大国,但出口却趋近于零的根本原因,尽快实施动物保护立法也是中国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p>
<p> 与此同时,中国民众对于动物保护也开始具有了越来越多的热情。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莽萍向本报记者介绍说,近年来,每逢“两会”,都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提出相关的议案、提案来关注动物保护,这一话题也开始引发媒体关注。“《动物保护法》关乎动物保护,也关乎普通民众的情感保护。”莽萍认为。</p>
<p> 在上述背景下,中国的《动物保护法》呼之欲出。“根据中国的立法模式,有必要制定一部关于动物保护的综合性法律。”常纪文说。</p>
<p><strong> 近期颁布仍难乐观</strong></p>
<p> 对于《动物保护法》的专家意见稿(以下简称《草稿》)在6月份完成这一时间表,常纪文非常肯定。但是谈及何时能最终通过施行,他则表现得相当谨慎。</p>
<p> “我们能做的只是将《草稿》的专家意见稿提交有关部门,其他的则不好说。”作为中国最早、最系统的动物保护相关法律的研究者,常纪文表示,他之所以对于《动物保护法》近期的通过施行并不乐观,原因是“对于这个问题,社会分歧还很严重。”常纪文说,无论是对于动物福利保护,还是相关的立法工作,最终还是要结合中国国情一步步地来。</p>
<p> 在记者的采访中,一些社会普通民众表示,“动物保护法”这一概念“太前卫了”,他们说,中国的社会现状是“人的福利都还没有完全解决,何谈动物福利?”</p>
<p> 除了对于社会舆情的不乐观,立法之后,在执行环节能否落到实处,也是学界的担忧。中国《动物保护法》研究项目的支持方之一——世界农场动物福利协会的中国代表周尊国对本报记者说,在这一项目中,他接触到的很多中国动物保护法律方面的专家都对《草稿》的近期通过施行不抱希望。“他们担忧执行力,如果法律出台,但执行层面无法保证,会比不出台还要糟糕。”周尊国说。</p>
<p> 到底是怎样的法律条文在挑战民众对于《草稿》的接受程度?常纪文不肯透露《草案》的太多细节,但他举例说,对于与人类接触最为密切的伴侣动物和农场动物,这部法律都有亮点。比如伴侣动物,规定禁止或限制消费猫和狗;在猫和狗的大脑中植入芯片以防止其主人将之遗弃;所有的猫和狗都要做绝育手术。对于农场动物,则鼓励散养,并对其在屠宰和运输环节提出相应的福利要求。</p>
<p><strong> 多重问题待解</strong></p>
<p> 常纪文说,就中国的动物立法而言,除了前述民众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外,就法律制定本身,比如动物的法律地位问题、动物保护立法体系构建、动物保护监管体制、机制问题,动物保护与国际贸易协调等,如何借鉴国外成熟的动物保护立法经验,发展和完善既符合中国国情与文化传统,又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动物保护法律体系,中国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做。</p>
<p> 吴天玉表示,动物保护法面临的困境,最终的根源在于多种社会力量经济利益的博弈。</p>
<p> 周尊国认为,作为中国第一部《动物保护法》,其一些细节可能不一定制定到位,还需要后续细则来进一步完善;如果执行,由哪些部门负责?相互之间职能如何划分?在执行过程中,会否有腐败现象?如何解决?这些是他担心的问题。</p>
<p> 莽萍认为,通过立法来加强动物福利是必要的,但并不是所有问题都将由一部法律化解。她建议,《动物保护法》必须由公众参与制定,一旦出台,其执行应该由政府、NGO、特别为监督动物保护执法而设立的社会伦理委员会和社会志愿者等来自多方的社会“公权力”进行联合监督。(作者:杜悦英)</p><br/></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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