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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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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以下是引用[I]小飞鱼[/I]在2007-6-20 11:18:45的发言:[BR]曾曾记得把她的笼子XXXX 总之养猫的工具都带走哦 让她损失"惨重"一点 好让她死心不养猫 最好 至少不要留下有让其他猫受害的作案工具 吧 [em07][em06] 留个字条 就写 " 索命猫" 阿婆 前世 XXXX 如果 你再养猫 就XXXXX 吓下距都好 KAKA
以下是引用[I]daisy猫[/I]在2007-6-20 23:47:00的发言:[BR]不要留信,之前曾曾有和老婆婆交涉过,一旦猫不见了,还留封信,曾曾一定会被老婆婆找麻烦的,没必要让曾曾被老婆婆烦上,这老人家又不能和她吵,一旦吵不好晕个给曾曾看,曾曾就会大麻烦上身,还是让老婆婆自个猜去,曾曾来个抵死不认帐才是比较好的处理方式。
以下是引用[I]哔啵[/I]在2007-6-21 13:25:01的发言:[BR]直接伪装政府部门写张没收信笺~~说不能在公众场所养,所以没收!!! HOHO~~~ [em06][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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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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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r|小黑屋|我们是广州猫
GMT+8, 2025-5-24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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