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6-6-10 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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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01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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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好是好, 不过需要有一定规模的机构才搞得起, 熙熙现在貌似还不行吧.
我反而觉得现在这个事件急需熙熙的管理人员作出回应, 例如开会拟定一套可行的送养和领养流程, post上来要每个送养人和领养人都遵守.localcat 发表于 2010-12-21 19:18 
在熙熙,不乏介绍领养经验的帖子,大家可以借鉴,有问题也可以在论坛这个平台进行讨论。救助者遇到的领养人各有不同,具体的条件要靠大家灵活变通,很难做一个统一的标准,且即使定下了规定,也因为没有法律效力而无法执行。
当然,我们会多一点发起这方面的讨论,让大家可以在讨论中获益。多谢这位筒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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