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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I]杀生丸子[/I]在2008-9-1 22:13:06的发言:[BR]贩猫、吃猫的统统要下地狱!
以下是引用[I]可怜猫猫[/I]在2008-9-11 22:12:01的发言:[BR]强烈呼吁为伴侣动物立法!
以下是引用[I]annabelle[/I]在2008-9-16 13:03:29的发言:[BR] 下地狱太便宜了这些人。 应该是以其人之道还自其人之身,他怎么对猫,就应该以同样的方式去承受。如果他吃猫,诅咒他被其他猛兽吃;如果他虐待猫,就诅咒他也被人以同样的方式的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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