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熙森林·广州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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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b

[已领养] babywawa0828事件全解析!别把猫狗把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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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4-3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世界首席靓猫</i>在2009-4-3 17:42:22的发言:</b><br/>
<p>我个人觉得。。</p>
<p>她靠动物赚钱的行为虽然不好,但也没虐待动物,不至于大奸大恶。</p>
<p>看这篇文章我对这个女的没什么多余的感想,反而感想大的是居然能骗过大量的宠主,穿越无数个“严格的领养审核程序”,我很想质问一句“严格的领养审核程序实不实用呢?”</p>
<p>&nbsp;</p>
<p>我个人就对这个领养审核很反感,条款比结婚去协议还多,阻拦我N次领养,反到是让我看到不少审核过的没几个月又把猫或狗退回的等等类似情况。</p>
<p>再加上这篇贴子的这个例子,就已经有足够的力证去反思这个审核程序了。</p>
<p>&nbsp;</p></div>
<p>确实不到大奸大恶,不过她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了一些动物不停易主和死亡。说是小错也远远不止了。</p>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4-2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em58]彻底被雷倒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2 14:52:03编辑过]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4-2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p>这么久没有上,今天就看见这么暴的消息。</p>
<p>真是一样米养百样人,咩人都有。</p>
<p><font color="#ff0000">当一件事发生是巧合,说得过去。</font></p>
<p><font color="#ff0000">三件事是巧合,感叹人生无常,倒霉而已。</font></p>
<p><font color="#ff0000">每次养动物都有相类似的事情发生,还要百般辩驳,真是……真是……巧合得太离奇。</font></p>
<p><font color="#000000">唉~~</font></p>
<p>还有人说不要骂这女的,现代人啊,就有些人欠骂,特别是我们这种80或90的孩子,从小被人骂得少。我也是后来被人骂大的。</p>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4-2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p>欠骂的人多了去了,满街都是恶毒的动物贩子,又不见有人去骂的?在这里踩个没完没了有意思吗?</p>
<p>主人公道歉了认错了,又算不得十恶不赦,是指望她提头认罪还是怎样?</p>
<p>有理不在声高不是吗?骂几句难听的粗话就能证明自己更高尚更正义了?</p>
<p>谁敢说自己行事都没错过?谁敢说自己全都是正确的?错了能改不就好了吗?</p>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7 21:4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4-2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p>好久没上熙熙了,一上熙熙就见到此火女消息…………正长见识了………………</p>
    <p>&nbsp;</p>
    <p>强烈支持讨伐~~~~</p>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4-3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p>好像她本人就回了一次帖再无语。</p>
    <p>哎,猫猫是有灵性的,小心投胎做你的宝宝来报复你哦。</p>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4-3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是养兔的,特地注册上来支持的说!!LZ骂得好,说得好!!大家一起封杀她!真是不人!</p>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4-3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养兔的,跟着嘉邦麻麻来这声讨这变态的女人。楼上某层说要大家不要持续骂战,说主人公已经道歉了,我就奇怪了,ms这主人公只出现了一次,还是强词夺理的反驳楼主,又何来道歉之说?严重怀疑楼上是此人换了个马甲。。。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4-3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人渣拖出去毙了..............

    <font face="Verdana">这种人渣拖出去毙了..............</font>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4-3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cateyesyaya</i>在2009-4-2 17:23:39的发言:</b><br/>
    <p>欠骂的人多了去了,满街都是恶毒的动物贩子,又不见有人去骂的?在这里踩个没完没了有意思吗?</p>
    <p>主人公道歉了认错了,又算不得十恶不赦,是指望她提头认罪还是怎样?</p>
    <p>有理不在声高不是吗?骂几句难听的粗话就能证明自己更高尚更正义了?</p>
    <p>谁敢说自己行事都没错过?谁敢说自己全都是正确的?错了能改不就好了吗?</p></div>
    <p>主人公道歉了吗?还是我语文水平有限看不懂?动物贩子可恶但这是警察管的不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事。踩个没完也是引起公愤,不是一个人踩出来的。你有听过<font face="Verdana">宁犯天条 莫犯众憎吗?大家不认识她为什么这么不约而同地为她生气?你有没有仔细看她的解释贴?每一句话都有解释她的行为,都是“不得已”的。不是猫的错就是兔的错狗的错。她是最不已最无奈的可怜人。这叫道歉吗?事到如今还这样说话的人真的会改吗?你从哪里看出来的?她一个还花家里人钱的学生,资金肯定有限,又要生活又要租房子,怎么保证这几只动物每天都有饱饭吃?还有,她说她五月就毕业离开广州了,请问那一窝动物下落不值担心吗?你说有理不在声高,所以我只她的每一贴按她的解释作回复,并没有多骂任何一楼。还有你误会了,我完全不是为了证实自己高尚才发这个贴子的。</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3 17:06:2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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