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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逍遥猫 于 2013-9-10 23:01 编辑
以这个案例作为借鉴, 希望各位网友一定一定要详细阅读,理解“理性救助”的重要性。事件起始源自一个报销贴:http://www.gzcat.org/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6521&extra=page%3D1基金报销不批准理由:1.楼主您尚未达到申请基金报销资格,请前往《基金报销规定》详阅。2.这种情况下,还要放归,如何保证截肢后的生活质量?做救助需要的是理性,即使是安乐也是一种“解脱”,是一种国际上关于解除动物的痛苦或者是将来的痛苦的终极方式。
以下是三个版主在QQ中的讨论:版主A:只咪我都有睇过啊。发贴人系帮那个阿姨救助的,她也是喂流浪猫的。报销不是有版主或者是“资深”义工帮忙申请和作证就可以了么?我可以为其申请吧?不要随意说安乐啊,又不是绝症重症,截肢后安乐,你做的出?倒不如不救了,由得她得败血症拖着拖到死算啦。任何事不作尝试就轻言放弃,那也有违救助宗旨。版主C:理性救助一直是熙煕的宗旨, 就是因为按照这些宗旨办事,熙熙才能坚持到现在,并实现每年的收支平衡。版主 B:这只猫治疗后是不是放归了?如果放归的话,我也不同意报销。本来只猫已经行动不便了,还要放回危险的地方。A:那我叫她以后碰到不要救了。C:从一开始,在没有认养人的情况下,是应该进行“安乐”。B:我想知道现在只猫怎样,有没有妥善安置? C:这也是我所关心的…… B:如果放归,猫会很惨。A:反正我了解过情况,猫咪是截肢了,但没必要走到安乐这步的,给我就绝对落不了手。既然救了,也是很温顺的,当然不会再放归啊,点都要尝试找领养噶。 B:如果找不到领养也不能放归的。只能有家,找不到领养也不能放的,这个一定要坚持的。 C:如果是有认养的人的情况下,这是应该救治的,并批准报销的。是否进行“安乐”,“认养”是这个问题的关键所在。这个事情必须清楚……你只要找到认养人,这事就通过了。就这么简单!A:你们没有在规定里面说清楚,有后路才给报销,没后路就安乐啊。我看到你们的回复,我都觉得好难以接受。 B:象这样的情况,很多救助人都试过,到最后,都一个个不堪重负,不得不退出救助。理性救助真的很重要。这样的猫领养是很难的,再救多几次,救助人就有心无力。我见得多了,就算寄养,唔使钱咩。最近就有一个很有名的救助人,家庭已经快到崩溃的地步了,搞到她现在都不敢出来了。C:是啊,这么多年了,能坚持下来的人不多呀!熙熙这么多年走过来,按规定办事是必须的,或许还有漏洞,或许有些条例理性多于感性,但目前来说这个版规对熙熙的维持和发展还是有效的。B:熙熙的责任还是理性救助,希望每个救助人能一直救助下去,希望每个救助人都是快乐救助。救助人还有家庭的责任,社会的责任。。。救助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要面面兼顾。A:但我对于这个case,还是抱有希望的,之前我也帮球球找到领养啊,他也是截肢猫。活生生的,有知觉有活动能力,安乐?怎么下得了手。B:但不是每次希望都能满足,如果能给那些健康的猫更多机会,猫好人也好。看看论坛上多少猫还在等家,领养资源却很少。让健康的被领养带来更多的快乐。C:截肢了放养就危险了,基金的资源有限,必须要用到实处,要有成效呀!A:刚刚问了救助人,那个阿姨的女儿答应收养截肢猫了。B:只猫好彩,有甘样的机遇。C:有人认养就好,这是我们所期望的结果。家庭、事业对一个人来说,才是最重要的。自己生活过好了,才能再去搞救助。中国的动保工作还有很长长的路要走,我们能坚持走下去了,就会有后人继续走下去。我们现阶段的目标,是希望流浪猫在生活质量上过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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