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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 【愤怒】恳求广州的猫友救救我的咪咪(求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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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25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长沙的猫友,先拜坛一下,借贵地求助广州各位好心的猫友帮帮我,救救我的猫咪。
    准确的说,其实咪咪并不真正属于我,是寄养在我家的猫咪,一直十分可爱的英短折耳,圆嘟嘟的,特别可爱,但是3个月以来,我已经把咪咪看做自己的孩子一样,本想把咪咪从寄养变成领养,但是无奈家中父亲对宠物过敏,每次肿的一塌糊涂,虽然暂时父亲在外地工作,但考虑将来会一起生活,实在实在没有办法买下可爱的咪咪。
    咪咪本来的主人(以下简称“咪主人”)一直在为咪咪寻找新的主人,直到遇到这个无良买家。此无良人在与我QQ聊过,希望视频看咪咪,当时QQ聊天的时候说的天花乱坠,说什么这样的猫就是要吃进口粮,他老婆他孩子都超级爱猫,家中有只蓝色英短立耳猫。于是乎晚上视频,我仔仔细细的把咪咪给他看了,他说相中(聊天记录回家截图上传),于是第二天和咪主人进行了淘宝交易,价格好像是3000。当时我们全家计划五一出游,于是千叮咛万嘱咐的把咪咪托付给我小姨照看3天,5.2日咪主人给在外地的我电话说咪咪的新主人急着要咪飞广州去,于是心疼也没办法,让咪主人把咪咪从小姨家接走送去了机场。
    对吼5.4日我Q此无良人,留言未回复,便感不对,和之前聊天态度相差太大,于是给咪主人电话希望他多跟踪,和广州猫友联系希望能帮忙回访。但是咪主人因为工作实在太忙碌了,一直未给我回复告诉我咪咪的近况。
    直到前两天,咪主人电我,告诉我,咪飞过去以后,便以咪咪品相不好,不值3000大洋,要求退款,咪主人不同意,说与其这个价格,你把咪寄回来,我不卖了,此无良人说,既然在我这里呆了这么多天就要以10元每天的寄养费计算,咪主人不允。随后咪主人工作忙碌此事暂且搁置,但此无良人借此淘宝申请全额退款,咪主人忙碌一周未上网,淘宝系统退款自动成功。我哭都没眼泪了…………我的咪咪啊
    咪主人与淘宝联系后,得知超过2000元便构成了**,与此无良人联系,警告“你已经触犯了法律”,此人做贼心虚,同意将猫飞回长沙,经过苦苦等待,咪咪于5.25凌晨2点半回来,因为咪咪还是没办法去咪主人家,所以接了咪咪,咪咪直接来了我家,当时我就想这个人有这么老实吗?当我开门听到航空箱传来的叫声我就知道咪咪被掉包了,果不其然。箱子里是只立耳英短,比较瘦,颜色也没有咪咪深,眼睛也小,毛断了很多,没有光泽,小脑袋上因为运输还撞破了一点皮,让人看的心疼不已,就这么成了替罪羊,看到这里我更加担心咪咪的处境。
    希望广州的猫友帮帮忙,帮我要回咪咪,我计划实在不行下周末去广州讨要猫咪。但是在此之前我要做好完全准备,找到这个人的具体地址和资料,广州警方报警立案,然后就是最最希望得到广大广州猫友的帮助。
   






以上都是咪咪在我家的照片,看的就想掉眼泪

另外我的咪咪还上过湖南电视台的《天天向上》


请大家帮帮我,看着飞过来的小咪咪,我真不知道我的咪咪现在过着什么养的日子,我要尽快找回我的咪咪,动用一切可以的力量和人脉,我再次请求大家帮帮我。
回家我会上传现在的咪咪照片,聊天记录,淘宝交易记录等资料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0-10-18 18:16
  • 签到天数: 9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5-25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猫♀爱爱


        诅咒那无良的人啊~!简直禽兽不如!希望你的咪咪能平安无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0-4-21 10:11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5-25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喜欢这样子的猫 和我最爱的熊熊有点像 不过熊熊还要黑

    LZ这情况挺复杂 希望你能找回咪咪 也希望咪咪没有吃苦受累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25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猫♀爱爱


        要报案的话,只能是主张那人恶意侵占他人私有财产,他这种是假意购买,后又说货不对版,退回又是你不是原来发过去的东西。你当初发货时有存照片即打包经过的照片,环境证物等一系列东西。你还要把他发回来给你那只猫猫照个相,连同原来的那只猫咪的照片一起去报案,发回来的猫咪也要好好保存以作报案证物。最好能找到原本那只猫咪的购买发票,或者购买收据,证明原来猫咪的价格,知道原本猫咪的存在过的线索者,原本先前主人。这只是我个人看得多法济节目后想出来的。仅供楼主参考。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上众多朋友的帮助~感激不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25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报警!!!!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6-10 00:06
  • 签到天数: 10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5-25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仔细看过你的描述,大概是因为买卖而起了纠纷吧。

    论坛不是执法机构,更无从判断其中的是与非,参与买卖纠纷并不合适,你所贴出的买家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依论坛版规删去,请见谅!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再强 只是民间组织 说实话 我很愤怒 但也无奈
  • TA的每日心情

    2010-11-9 09:01
  • 签到天数: 86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5-25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无良买家真的有预谋,估计早就携猫潜逃了。lz最好找人帮你看看那个人还在不在原住处,不然你一个人从外地跑过来这边也无济于事。希望下次交易你朋友能谨慎一点,也希望你善待那个“顶替”的猫咪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25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事动物买卖的都不是什么好鸟,这里是流浪猫救助论坛,自己过来广州拿猫就是啦,无必要占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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