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1-6-23 1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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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36 天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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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杨小庆 于 2011-2-16 01:35 编辑
帖子因为有争议被锁了,但对于一些回帖我有一些看法:34楼有位新人lili wong 是这样讲的:“ 阿匪,我已经和你讲过好多次了,你来土华拿钱,等其他朋友做个见证我们将钱亲手还给你,这样对你好对我们也好 |
”我就有点奇怪,真的想还钱给人的话,银行的转账记录已是很有力的证据了吧?何必要人山长水远的去一趟,还要其他朋友见证呢?在这我简单讲一下我在熙熙亲身经历过的一件事:不久之前,有个学生筒子第一次救助猫咪,带了一只伤重的猫咪到医院寻求医治,医生检查过后建议安乐,因为要医治必需要做一个危险性很高的手术,而且恢复的几率很微。学生筒子不顾医生的建议硬要医治,结果猫咪在手术台上走了,而且还欠下医院一笔费用。学生筒子到熙熙发报销贴,但因为她的不理性救助有违熙熙的救助宗旨,经熙熙管理层开会决定不予报销。但熙熙的管理层并没有就此作罢,他们主动到医院为这位学生筒子减免了所欠下的费用,而且为了不打击这位筒子的救助热情,有人还准备自己掏钱以“特别事件救助捐款”为由帮学生筒子补贴一些之前的费用,后来学生筒子意识到自己的救助的确存在不理智,所以没有要求要那笔钱。
“要就来拿,还要其他人见证” VS “主动行动,处处为他人着想”
还有23楼、29楼、32楼的筒子同样系新人 daisy-gz,开始讲野都系客客气气的,到37楼的时候就突然变脸了,如果真的是有修养的人我觉得不至于变化这么大吧?19楼chival开始发的是转帖,31楼、36楼的言辞就有点过火了,但睇返他之前的贴原来他一惯如此,我又觉得正常了。
以上全属个人感受与他人无关。再次引用别人的一句:捐款慎重,别让爱心被人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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