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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潮流馆的博文:驳!【一虎一席谈=拦车救狗该不该?】反方的所有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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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5-24 13:15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5-2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晚刚看了一虎一席谈有关于京哈告诉拦车救狗的辩论节目,我想会有很多和我一样对于反方【荒谬】言论感到吃惊的朋友。对于反方近乎于责备的态度,让我觉得既可笑又可悲。下面针对反方提出的所有反对论,我发表一下个人的观点:
    【1】赵教授:”节目标题有问题,拦车救狗该不该?而事实是,拦了车没有救到狗。”为什么这么说,赵教授又再解释:因为开车的人这车狗没了,他又会跑回河南,再【采购】50只狗继续上路,注意他用了【采购】这个词!首先我想说:这一车几百条鲜活的生命已经在基地生存了下来,生命是不可复制不可作假的,请你到基地去看看,这些生命没有逝去,而是活蹦乱跳的展现在我们面前,即使狗贩再去运输下一批,也不能抹杀这车所有生命的存在。照老教授的说法:因为狗贩会无止尽的继续运输来路不明的狗,所以即使我们救了一批,下一批未必能救,甚至说因为救了这一批所以害了下一批,这种说法不觉得可笑吗?中国法律还未禁止偷狗贩卖,的确是无法可依,但我打个比方:现在**多少孩子被拐卖被虐待,妇女被强迫卖淫。试问,这两件事是不是法律绝对禁止的?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可怜的孩子被拐?还有那么多女人被强迫卖淫?如果照这位教授的说法:救了这一批孩子,会促使另一批孩子受拐,那是不是政府根本就不应该去管?
    【2】江小鱼:“吃狗肉本身是一种正常的食物链,救狗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吃。|”食物链既是一种科学的说辞,又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说法。为什么?如果凡事都讲正常的食物链,地球万物,除了那些有毒的生物,请问人类什么不能吃?熊猫也可以吃了,东北虎也可以吃了,仙鹤也可以吃了,那你们要吃吗?为什么这些保护动物你们知道吃不得?因为法律明文规定了不能吃!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打人或者杀人要赔偿甚至坐牢死刑,试问你们是不是就可以随便伤人?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
    【3】江小鱼:“狗有狗瘟,猪也有猪瘟,吃狗肉是自由。”这点没有人会反对,人都有人瘟呢!但是有一点要清楚:猪,是全世界认可的食用肉类,有非常完善的检疫流程和食品安全要求。而狗肉呢?法律没有规定不能吃,但也没有规定能吃!所有的狗肉店都是私宰,根本不会去花钱去做什么检疫,这一点从车主提供的几张检疫证就可以看出,检疫证写明了这五百多只狗是健康可食用的安全肉狗,可事实呢?百分之60的狗得了犬瘟,细小,肝炎等等疾病,猪可以食用,但是在人类文明素质的不断提高,怀孕的母猪都是禁止屠杀的,整车狗当中还有不少怀孕的母狗,这样一种情况,那些所谓的检疫证是怎么通过的呢?!法律规定了不能杀人,但是法律没有规定不能吃人肉,是不是只要是自然死亡后的尸体你们也可以拿来吃?
    【4】赵教授:“戴着项圈不能证明狗是偷来的!没有证据!”您是没养过狗,也没见过别人养狗是吧?现实中多少人的宠物狗丢失,这些丢失的宠物狗都去哪了呢?为什么会丢失呢?难道那些宠物狗的主人没事找事故意把狗藏起来?没有证据的事的确不能下定论,但是人,有判断能力,每件事都有它的天平,在分析一个无法定论的问题时,应该倾向于天平重的那一方,就像警察破案,警察在没有实际证据的时候,不会直接抓人,但是从种种痕迹上来分析,某个人的嫌疑最大,难道警方没有证据就随意怀疑人也是错的?五百多只狗我们不说全部都是偷来的,其中一部分是农村人卖了的,还有部分是流浪狗,但是更大一部分是宠物狗,这是我们在对它们分析后的结果,宠物狗和流浪狗的区别您知道吗?你如果不知道分析不出来,凭什么以你教授的身份来批判我们的分析是错误的!?你对宠物狗一无所知,在这个方面不管你是教授还是普通人,不知者没有资格评论。现实的一个情况是什么:不管是河南还是哪里,非常多的人丢狗,而因为狗肉巨大的利益驱动下,偷狗也是越来越猖狂,前不久还有一个新闻说:一群偷狗到到农村里,被俩兄弟看到后追赶他们,结果俩兄弟一人被捅死,一人捅伤,偷狗已经不是一种不为人知的行为,已经是猖狂到了这样一种程度!还有一个问题:有很多人的宠物狗是花重金买来的,为什么偷了狗就不用负责任?如果是一沓钱放在那里,被偷了,政府就管,把钱买了狗,狗被偷了,就不能管?不管是钱,还是狗都是属于私人财产!
    【5】【反方易律师】:“一个行为的正当性要有最起码的判断底线,假设对方的狗是偷来违法的,也不能违法高速拦车用另一种违法行为来对抗一种违法行为。”这句话乍看之下的确很有法律意味的,但再仔细揣摩就会发现他只是硬生生很死板的拿出一条法律法规来说话,并未结合实际情景。就像我们正方嘉宾说了:其实在高速上不管是救狗还是救人,这样拦车都是违法的,而如果当时的情况换成车上是一群被拐的孩子或是婴儿,有人这么英勇的截车,请问还会有人在不停地指责截车所带来的交通问题吗?这个只能证明了反方除了人类的利益之外,其他都没有看在眼里。如果当时截下的是一群孩子,请问大家还需要花11万和车主商量放人吗?车里除了流浪狗和农村人卖掉的狗,其他宠物狗都是他们偷来的,试问他们凭什么还可以大大方方的要钱?
    【6】江小鱼:“他们看见狗的时候非常有爱心,看见人的时候非常愤怒,一个对人没有爱心的人怎么会对其他动物产生爱心呢?”荒谬!太荒谬了!江小鱼,你这辈子帮助过几个人?你哪只眼睛看到志愿者遇见人的时候都很愤怒?你哪只眼睛看到志愿者没有帮助过人?难道大家在帮助每一个人,在做每一个好事得时候,都要号召所有媒体所有人来关注自己?只要经过媒体曝光的好事才叫好事?那些私底下默默助人的行为就可以抹杀不计?救狗和救人没有冲突更没有矛盾!你们的赵教授不说了,凡事要有证据,你没有证据你能说出这种可笑的话?
    【7】赵教授:“对狗的爱心多一分,就对人的爱心少一分,有一个老人养了300多只猫,花了自己所有积蓄,结果自己的儿子查出患心脏病,却无钱医治。”你句话我可不可以再进一步说明一下?对这个人的爱心多一点,就对那个人的爱心少一点。呵呵照你的逻辑来完全也成立的吧!养猫的老人为什么没钱给儿子看病?没钱不代表她对她儿子不关心,生老病死这种事情有谁可以预料到?老人自己身体都很健康,难道她没事就想着儿子可能会得心脏病,先替他存钱治病?那为什么她儿子自己不懂得考虑随时可能得心脏病,自己不存钱预防?换一种说法:如果老人有很多钱,但是都捐给了红十字会或者希望小学,结果没钱给儿子看病,换成这个情况,你们会怎么说?你们就说老人很伟大,帮助了别人害了儿子。这个问题的要点在哪里?要点就是:帮人还是帮动物,在你们眼里生物就是一文不值!
    【8】【赵教授论的要害是反人类】科学问题:动物能感觉痛苦吗?
                                   哲学问题:动物有自我意识吗?
          作为一个教授级别的人来说会提出这两点,真的让我们再次担忧中国的教育问题!
          首先说:【动物能感觉痛苦吗?】就简单问一句,人,能感觉到痛苦吗?针扎一下你会痛吗?再来,从科学的角度上来说,人是不是也是动物?人类是从远古时代的猿人开始慢慢进化到现在,猿人是我们人类的祖先这个是最基本得常识,既然人也是动物,我们能感觉到痛,凭什么这些猫狗熊猪不能?当你向狗打一棍子,狗浑身颤抖嗷嗷叫的时候是不是痛苦的表现?我打你一棍,你会不会发出声响表示疼痛?说的直白一点,动物有他们的表达方式,你不了解他们的表达方式,就否定它们也有痛感?这样也合理?那我就举个例子,如果你到外国去,打了一个外国人,他用自己的语言表示了自己的疼痛,因为你听不懂外语,就可以说这个外国人没有痛感吗?
          其次,【动物有自我意识吗】有没有自我意识,也非常容易看出来,成都发生一件事,一户人家遭贼,家里的小狗为了不让小偷偷走主人的东西,拼死上前和小偷搏斗,请问,如果此时换成是自己的主人进门,他还会像咬小偷一样扑上去咬主人吗?这难道不是自我意识的体现?还有那么多警犬,工作犬,搜救犬,导盲犬,如果他们没有意识,为什么能够做到人类能够做甚至有些人类做不到的事?赵教授你要怎么否定这些事实的存在?每个人都有名字,当别人叫你的名字的时候,你会知道在叫自己,而他们在叫另外一个人的名字时,你不会有反应,这个无可厚非吧?狗也一样,当我们叫这只狗的名字时,它可以快速的反应是在叫自己,如果助人遇到危难了,它会不停狂叫引起别人的注意使自己的主人获救,这难道不是自我意识的体现?
         你们反方在批判我们这些爱狗人士想要抹杀你们爱吃狗肉的个人自由时,在批判我们有【恋狗癖】的同时,是否想过你们爱吃狗肉其实也只是【恋狗肉癖】!因为这个世界还有既不爱吃狗肉也不爱狗但也不会虐待狗的人!当你们想要满足你们的的肉欲时,就以法律没有规定不能吃作为你们的借口,所谓一些老风俗,有的在科学和人文素养发达的现代可以接受,而有些根本是不必要甚至不道德得行为,人是有判断力的,有些风俗可以传承,有些根本可以杜绝,因为这些恶俗只适合在当时那个年代,当时的**,在现代的**已经不适合.从前的**个人可以用私刑来解决矛盾,现在可以吗?这个问题我可不可说因为从前可以,是以前流传下来的所以现在也可以了?狗肉的问题也是一样道理,以前的人老虎,豺狼什么都吃,怎么你们不吃?
        有谁能拍拍胸脯说:我们国家的法律就是完美的!每一个国家的法律是随着人类的进步与时间的推移一步一步的完善起来的,把现行的法律和50年前中国的法律比一比,中间无数次的修改,是在牺牲了太多的人和事之后完善起来的,法律没有规定的事不代表能做,很多法律以外的事情只能靠人的自我道德来规范,就比如爱护环境,不要随地丢垃圾和吐痰,这个问题相信法律法规里没有强迫吧?为什么爱护环境的人都被称好,而乱丢垃圾和吐痰的人就会被批评?那是因为这些道德规范也已经在你们反方的心理扎根,所以即使法律没有约定,也可以大义凌然的说:那是不对的。
       **需要进步,进步需要牺牲,希望这个世界能用最少的牺牲换来最美好的结果。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9-12 11:58
  • 签到天数: 20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5-2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我是墙头草,两边倒,但是很有参考价值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0-11-30 09:04
  • 签到天数: 44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5-2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看开头,只看了后半部,那个赵教授到底是哪位啊,只听了他讲几句话,我基本就可以肯定这家伙的教授头衔是买回来的,没文化,只会狡辩,凤凰是怎么找得到这样的极品了,真难为他们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1-28 21:37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5-2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5-2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每个人的立场与观点都不一样,所以别人说的我们可以参考,但自己认为对的路就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5-1 22:22
  • 签到天数: 16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5-2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心用在关爱生命方面是包括人和猫,狗等动物。赵教授的一席话还不如幼儿圆的小孩,中国有这样的学者怎麽能促进**文明?教出来的学生可想而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5-24 13:15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1-5-5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真的爱猫


        所以人权更是奢想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5-24 13:15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1-5-5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老头


        我也这么认为的。每次词穷的时候就粗鲁的打断干扰别人说话,可是我们的志愿者代表们却一直都是有礼貌的听别人把话说完才回答。这点就可以看出人的素质。堂堂教授和导演连基本的尊重人的礼仪都不止,是在可笑。
  • TA的每日心情

    2010-11-9 09:01
  • 签到天数: 86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5-6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没有规定的事不代表能做,很多法律以外的事情只能靠人的自我道德来规范~~~!!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2-7-24 19:43
  • 签到天数: 39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5-7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看过也一位90几岁的教授说过的话,如果一个人,连那么弱小的动物都不懂得去爱护,哪能奢望他去好好对待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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