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爱心人士X先生今年在淘宝“y猫y狗”宠物店买了一袋假货美产妙多乐16磅,但是他不知道是假货,签收了后来送了给我,我拿到时一看包装就知道是假的了,猫粮完好未曾拆封,上面还贴着快递单写着收货人X先生的地址、手机、JS店名发货地等信息。
本人问过下律师,说是需要购买人签署的授权书,这样才能维权。在座有没有懂法律的?有没有办法不要授权书直接拿猫粮去维权?因为购买人不想泄露个人信息私隐,咱们要尊重他意见啊。
JS店铺在佛山大沥,要去那里的消委和法院也不是很远,而且猫粮检测机构我都定好了,是广州万寿路113号那个农业部饲料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因为针对的是假猫粮,所以检测项目大概为: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以及三聚氰胺! 假猫粮肯定达不到保证值!
根据新消法,维权成功将得到500+162元,检测费也将由JS支付,希望组织提供协助,所得全入基金,不要放过如此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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