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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eipapa

强取胜于苦耕,如果领养处处碰壁,何不自己到公园、小区捉?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28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有些流浪猫并不适合家圈养,还有,LZ你的猫好漂亮,喜欢这种丑丑的玳瑁猫
发表于 2012-7-28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呼呼大睡


     可以看看23楼的留言

并不是要讨论出谁的对错,只是至少我提出的方案领养过程 ...
feipapa 发表于 2012-7-28 18:34



       如果领养一点好处也没有的话,在熙熙这里也送不出任何猫了。另外,大多数救助人的猫也是从野外救助回来的,并非你所说的本身就是弃猫者,以偏概全未免太偏激了。再且,所谓的暴露私隐,例如暴露收入、买房之类的并非主流条件,你大可以不暴露,也没人强逼你要暴露,你可以选择放弃,你有权选择的同时别人也有权选择。
发表于 2012-7-28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feipapa


   都是以猫猫的幸福为目的,为什么你要比出个高下?
   你连最基本的新猫入驻隔离都没弄懂的,遇上鼻支猫藓就把猫丢掉的人,教导其他人去捉街猫?疫苗打不打?鼻支猫藓耳螨治不治?是不是捉了发现要治疗你就又丢出去?
 楼主| 发表于 2012-7-28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 haruhiko



    你是怎么判断出发现猫只有病我就会扔掉的? 下午在群里我不是说过不要断章取义攻击我的吗?

做为领养版的版主,你都现场表演了随意歪曲事实做出误判,不正反应了领养版部分出猫人的素质吗? 你怎么保证他们在了解了申请领养人的隐私后能作出正确判断? 而不像你这样轻率的就否定别人呢?
 楼主| 发表于 2012-7-28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eipapa 于 2012-7-28 20:27 编辑

回复 22# philosophy


    我可没有强迫大家别去领养版申请领养,也没有强迫大家去捉野外的猫回家,也强迫不了。这里仅仅是提供一些建议而已。

另外阁下认为暴露个人隐私不是什么大事是吗? 我却不那么认为,我想提倡科学喂养观念的西方人也不那么认为。 我觉得把隐私暴露出来供审核已经是一种大爱(猫)的表现了,特别是把隐私交个某h(小写非大写)那样连基本判断力都没有的人“审核”,怎能放心?
发表于 2012-7-28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 feipapa


       首先,我没有认为过暴露私隐是正确的事情,请先看清楚回帖再回复,不要断章取义。
       第二,直接救助流浪猫和领养也是同样正确的事,没有必要比个高下。
       第三,请尊重科学,流浪猫未必全部身体健康,这个问题已经过太多的事例证明,注意隔离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切勿存在侥幸心态。
       最后,在你需要了解救助人和救助人的猫咪的同时,救助人需要了解你的一般状况并无任何问题,总不能把辛苦救助回来的猫咪交给虐猫者吧?在西方的领养机构中,也是需要登记领养人的一般信息的,难道人家那些私隐又被暴露了?现在是有哪个救助人随意暴露了领养人的私隐信息呢?
发表于 2012-7-28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feipapa


   抱歉,我还真不轻易否定别人,群里讲一套,论坛讲一套,那只鼻支小猫是你亲口说的丢到小区,“说不定现在正在吃香喝辣的”是你说的吧?可以回个头就忘了?   第一页四楼:3 治好一只病猫要一千蚊的话,为什么不用同样的钱去买好吃好喝的去救助资质更好的猫呢? 毕竟物竞天择是自然规律。也许你面前的猫,也是猫妈牺牲了别的兄弟留下来的。(PS: 要炫耀爱心的话,我家附近的宠物店经常都会扔一些病猫到垃圾桶,欢迎来显)


   你发的这两张诊疗卡,包含那只丢出去的小猫吗?
 楼主| 发表于 2012-7-28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想暴露个人资料,但是想养猫可以不? 领养行不通去抓行不?

我就一来粤建设者,没房没车,想在出租屋养只猫可以不? 房子空间也有限,没办法隔离。我就是想养可以不? 我去外面抓你们可管不着吧?

西方机构可是登记了个人信息就可以带猫走的,有成熟的领养体系。可不是凭个人喜好决定猫的归属权。

至于隐私,你觉得在一个陌生人面前暴露不算暴露? 要在大庭广众面前暴露才算数?
 楼主| 发表于 2012-7-28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7# haruhiko


    不包括啊,那我不正兑现了我的承诺吗? 用治她的钱去救助另一对母女了。一命换两命,赚了啊。

你可以不要继续断章取义吗? 被遗弃的那猫是宠物店扔出来的,然后被我朋友捡回家的,养了几天朋友说不要了,我才接手,之后发现摊子太烂,能力有限,收拾不了,把他带去市里人均素质极高的小区遗弃的,有那么难理解吗?
发表于 2012-7-28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8# feipapa


       不要那么动气,你喜欢什么救助方式都可以,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做好就行了,何必要跟别的救助方式比较高低呢?你说的对,能带走,人家还可以法律惩罚虐猫人,但是根据我国国情,在出了这么多虐猫事件之后,救助人谨慎点又有什么问题呢?至于你觉得救助人是陌生人的同时,救助人也认为你是陌生人啊,你也可以了解救助人以及猫咪的,不相互交流下又怎么能放心把猫咪给你呢,大家应该平等交流嘛。如果需要了解收入状况那些你大可以不提供,我相信一般也不会这样吧,如果救助人这样也不了解也就算了,也没必要去迎合,放弃就是。另外,现在打工的很多人都没房没车啦,包括我也是 ,你用你的方式去救助没人说你的不是,求同存异吧,不要菲薄其他的救助方式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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