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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再次到广州市教育局信访室,就告知书的回复对象用错与他们交涉。信访室的工作人员说信已经签收,没办法修改,我们认为告知信应该回复的对象是熙熙等四个组织,不是个人;信访室的人说协会也是由人代表的;辩了好一阵子,最后我们让步,我们暂且看其处理的结果,因为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处理该案的当事人,视情况再作下一步的计划。
信访办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很重视此案,投诉信已于第二天送到区教育局,由他们来办。案件会在六十日内完成,且一般不会用这么长的时间处理的,到时会告知结果。
我们要了区教育局查询的电话,询问了一些其他事项,如学校不接信应该怎样做,以协会公函交涉应该到那个部门,……接下来,该跑区教育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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