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大咪细咪

禽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0-6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BR]居然有这样的人?有机会要见识下他.
发表于 2009-10-6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咁变态嘅事都做得出,诅咒依个变态医生无仔生。
发表于 2009-10-6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超级大变态.等你要结杂时.连你自己的JJ都一刀切了吧.最好一把火烧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0-6 20:24:25编辑过]
发表于 2009-10-6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BR]我觉得应该将个变态佬嘎相放上网,公诸于众。等全世界嘎医院都唔敢请巨。楼主,将果个死人嘎相放上来啦,一于踢巨出兽医界!!!!
匿名  发表于 2009-10-6 22:09
[BR]今天 去看了下猫,真的很粘人。我一站在笼边,他就用头头顶笼边了,很渴望人们的关爱、喜欢被摸
[BR]摸一摸他就打“古”“古”了……就是这份粘人的性格……残害了他……
[BR] 
[BR]他今天 已经没插尿管了……也很有胃口……
发表于 2009-10-6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BR]今天去看了小猫,他真的很粘人,我站在笼边,他就用头顶一顶笼边了
[BR] 
[BR]他渴望人们的关爱……喜欢被摸……
[BR] 
[BR]我摸一摸他,他就马上打起“咕”“咕”了……
[BR] 
[BR]可惜就是这份渴望……让他……受到了不人道的残害……
[BR] 
[BR]猫猫已经没插尿管了……也很有胃口……
[BR] 
[BR]希望猫猫早日康复……
发表于 2009-10-7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BR]这件事不能简单定义为医院或者医生对流浪猫的研究实验行为
[BR]基本上,彭江南先生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当然这个法例还未最后通过
[BR]正确报道、宣传这个事例并教育人们如何与动物和平共处,将对法例的通过起到促进作用
[BR] 
[BR]个人希望XIXI能以倡导者的角色介入,为热爱动物的同行树立榜样!
[BR] 
[BR]试想想,彭江南(本来想说这只禽兽,但想想无论用什么动物比喻,都污蔑了动物)的这种行径和那个用高跟鞋踩碎猫脑袋的变态女子有何分别?和无知孩童弄破猫眼球有何分别?和运猫到广州的猫贩子有何分别?和一个街上拿刀乱砍人的疯汉又有何分别呢?
[BR] 
[BR]有分别!且不说医生应该比变态女子有爱心;且不说成人应该比无知孩童有思想;且不说有正当职业的人应该比猫贩子有道德;
[BR] 
[BR]他拿着一把手术刀,穿上一身白大衣,甚至比一个明目张胆拿刀的疯汉更可怕,全因为他的伪装。
[BR] 
[BR] 
[BR]暂时打住,望有心人收拾心情,举起道德的利剑,插穿行恶者的无良毒心。
发表于 2009-10-7 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呢D扑街快D死啦~~枉为医生啊~~唔医都算啦~~仲要咁样去害D猫猫~~又唔见佢剪咗自己~~正一PK嚟架!!
发表于 2009-10-7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br>希望猫猫可以尽快康复, 并且以后不会因此有什么后遗症...&gt;&nbsp; &lt; &nbsp;
<br>&nbsp;
<br>个人觉得如果那彭某某经过这件事可以真的悔改, 那还好..
<br>如果他只是为了平息事情降低影响而扮下野, 以后又再犯的话可以叫距人渣了...
<br>希望在严医院和其他兽医院不要再出现这样的事了, 实在可怕....
<br>伤了爱动物的人心, 也败坏了兽医和医院的名声 &nbsp;
<br>&nbs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0-7 13:44:54编辑过]
发表于 2009-10-7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BR]
以下是引用[I]晴喵[/I]在2009-10-7 13:43:39的发言:[BR]希望猫猫可以尽快康复, 并且以后不会因此有什么后遗症...&gt;&nbsp; &lt; &nbsp; &nbsp; 个人觉得如果那彭某某经过这件事可以真的悔改, 那还好.. 如果他只是为了平息事情降低影响而扮下野, 以后又再犯的话可以叫距人渣了... 希望在严医院和其他兽医院不要再出现这样的事了, 实在可怕.... 伤了爱动物的人心, 也败坏了兽医和医院的名声 &nbsp; &nbs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0-7 13:44:54编辑过]

[BR]&nbsp;
[BR]&nbsp;
[BR]他有悔改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我们是广州猫

GMT+8, 2026-10-27 20:25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