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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猫贩,举报食肆!与爱同行 拒吃猫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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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杨小庆 于 2011-2-5 17:29 编辑

历来,中国乃至全世界,从未出现过猫养殖场,这不是巧合。猫是肉食动物,养大一只肉用猫,要喂的肉粮,是它自己体积的许多倍。再加上猫瘟随时发生,集中饲养肉猫,必定是赔钱的买卖,不然,贪吃又贪财的人,怎么能甘愿损失一种经济动物?
    这也是为什么:猫,历来都不是官方认可的肉用经济动物。在2010年重新颁布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事无巨细之处,足以斩断吃猫链条的每一处环节。因为所有肉制品都需要动物检疫合格证,才能运输、出售。这个检疫证必须由官方兽医来出具,要符合五项条件方可通过。其中第五项,需要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有了这份标识,才能保证肉制品的安全卫生。
    没有肉猫养殖厂,吃猫市场只能靠偷家猫和流浪猫来保证货源,也必然不可能拥有卫生检疫证。任何一只所谓的“肉猫”,就不可能作为合法的农产品,完成运输、屠宰、上餐桌的所有程序——除非是非法的。
    国家农业部动检处最近对三张猫贩手持的卫生许可证作出鉴定,无一例外均为伪造。苏州和上海的猫救助人士即将以此为有利证据,展开一场涉及上海、苏州、无锡三地的举报行动,即便没有《动保法》,没有《物权法》,仍然能从“伪造国家公文罪”,依法追究责任人,并依照情节轻重,判处3-10年有期徒刑。

投诉电话:市卫生局:020-81085324
农业局:020-86396619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20-88187389    警方: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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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25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野!!!!
发表于 2011-1-26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26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26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26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2-5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2-5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2-5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甘是不是以后看到有人卖以猫肉为主的菜可以举报?!文明路的“达扬” 我想举报距好耐了,虽然距的汤都几好喝,但是有一款汤是万恶的!“炖老猫”, 操,要举报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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